3月8日,永安法院执行法官在坚持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,对一被执行企业的机器设备进行“活查封”,允许涉案企业继续使用机器设备维持生存,并运用自行回购或租赁等方式进行自救,既避免了企业因查封而陷入困境,又充分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,实现双赢。永安市人大代表受邀到场参与、监督,见证执行全过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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